2010年8月18日 星期三

【轉載】追求好死,我該做的3件大事

康健雜誌更新日期:2010-08-07 記者:文.王梅、李瑟 圖.許育愷







 


與家人談生論死,在身體健康的時候討論最好,可以充分了解彼此的想法與價值觀。台北護理學院副教授李玉嬋建議,不妨藉由新聞事件、觀賞相關電影或者參加親友的喪禮打開話題。以下是幾個「破冰」的對話技巧:



1嚴肅事輕鬆講── 與家人抓住機會談生論死



■對於那件事情(新聞、電影、親友過世等),你有什麼看法?

■如果可以選擇,你認為哪種方法才是得到善終?

■如果對於治癒性的治療反應不佳或沒有反應,你希望該怎麼做?

■你會選擇延長生命的「治癒性療法」,還是症狀控制、提升生活品質的「緩和性醫療」?

■如果醫生告訴你剩下的生命有限,你會想如何度過最後的時光?

■你對死亡的態度是害怕恐懼還是坦然面對?

■對於死亡,你最關心的是什麼?

■臨終以前,你希望能完成什麼心願?



總之,愈早開始討論並且做好規劃愈好,(可上網參考安寧基金會「預立醫療自主計劃」(www.hospice.org.tw),甚至簽好預立醫囑DNR,讓家人知道你對生命的價值與醫療態度,解決日後被迫替你做醫療抉擇的壓力。一旦沒有後顧之憂,才能安心地活好每一天。


2認識DNR與預立醫囑





何時是簽DNR最好的時機?



簽DNR愈早愈好,只要是年滿20歲、具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,備有2個見證人(最好是家屬、親友,也可以是醫院志工),隨時都可簽DNR意願書,並且最好是在健康、意識清楚的時候,就先做好預立醫囑,明確表達意願,不要等到最後一刻生命末期,才把燙手「難題」丟給家人,家人基於不捨或者怕被指責不孝,往往很難「下手」。



或者也可以書面委託一位信任的親友為「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」,在生命垂危自己無法表達意願時,以這位代理人的意見為意見,由代理人簽署DNR。(精采完整內文請見《康健雜誌》141期,http://www.commonhealth.com.tw/article/index.jsp?id=6794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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